证券代码:688486 证券简称:龙迅股份 公告编号:2023-013
龙迅半导体(合肥)股份有限公司
(资料图片)
关于涉及劳动仲裁的公告
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
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。
重要内容提示:
简称“公司或龙迅股份”)与全资子公司深圳朗田亩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
简称“朗田亩”),均为被申请人。
迅股份以现金折算为10,560,000元的方式兑现申请人的股份期权。
果尚不明确。同时,实际控制人FENG CHEN已出具承诺,承诺由其本人承担公司
因“类似期权安排”败诉风险而被争议解决机构认定支付的赔偿或补偿。因此,
本次仲裁事项潜在争议风险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产生影响,亦不会影
响公司的正常工作及生产经营。
解除。
近日,龙迅半导体(合肥)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收到深圳市
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《开庭应诉通知书》(深劳人仲案【2023】7529号)、
《举证通知书》《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》,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:
一、本次仲裁事项受理的情况
二、本次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
被申请人二:深圳朗田亩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
(1)被申请人一于2014年10月17日向申请人发放了《录用通知书》,《录
用通知书》中记载了如下内容:“你将享有龙迅10万股的期权,分5年发放,按
满周年不能得到本年度的期权,如果必要,你的股份将与其他公司股份一同稀
释”(简称“类似期权安排”)。
(2)申请人于2014年10月20日到被申请人二处工作,劳动合同履行地为深
圳市。
(3)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劳动关系已于2020年7月30日经双方协商一致予
以解除。
(4)2023年4月11日,申请人向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争
议仲裁,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李高峰的申请并于2023年4月
(1)要求确认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一享有壹拾万(小写:100000)股股份的
期权;并判令龙迅公司按照《录用通知书》的条件以现金折算(暂计为壹千零伍
拾陆万元,小写:10560000元)的方式兑现申请人的股份期权;
(2)判令被申请人二对第一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责任。
序中依法主张公司合法权益。
三、本次公告的诉讼、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
本次仲裁涉及的相关事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
(www.sse.com.cn)的《龙迅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》
“重大事项提示”之“三、历史期间发行人存在‘类似期权安排’争议事项”、
“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”之“九、发行人历史上‘类似期权安排’事项说明”
以及其它公告文件。
公司实际控制人FENG CHEN已出具承诺,承诺由其本人承担公司因“类似期
权安排”败诉风险而被争议解决机构认定支付的赔偿或补偿。上述仲裁事项即使
公司败诉,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产生影响,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工作
及生产经营。公司将根据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。公司指定信息
披露媒体为《中国证券报》、《上海证券报》、《证券日报》、《证券时报》及
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(www.sse.com.cn),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
披露的信息为准,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,并注意投资风险。
特此公告。
龙迅半导体(合肥)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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