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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购平台上,利用漏洞薅商家“羊毛”的事情时有发生。5月11日,记者从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获悉一起商家薅网购平台“羊毛”的案件,当事人霍某被判刑并处罚金。
霍某经营过一段时间淘宝店,在网络群聊时,了解到京东平台新用户在“京喜”拼购店铺购物有优惠。于是,霍某在京东商城注册开设了10家“京喜”拼购店铺,并购买手机号注册新用户领取优惠券,在自己开设的10家店铺下单并虚假发货,以此骗取京东平台对新用户的优惠补贴。霍某先后以此手段骗取8.5万余元。
魏都区法院审理认为,被告人霍某诈骗公私财物,数额巨大,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四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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